為鼓勵本校教師透過多元檢核方式,檢驗學生核心能力及學習成果,
本中心補助教師舉辦檢核學生學習成效之競賽活動。
*實際辦理期程及申請細節,依本中心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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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對象 |
- 本校各教學單位。
- 執行深耕計畫、校內外補(獎)助教學研究計畫、實踐計畫,之專(任)案教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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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程 |
活動預定辦理時間的當學期,開學後兩週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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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期程 |
活動經費核定後至學期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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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規定及流程 |
- 繳交活動申請表至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- 活動計畫由教學單位之課程委員會,或相當之會議進行初審。
- 本中心複審通過後,核定經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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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案與成果 |
- 活動辦理完成後兩週內,完成成果報告書一式3份,送本中心備查。
- 主辦之教學單位或教師,有參與成果分享或研討會等相關活動之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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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實際辦理期程及申請細節,依本中心公告為準。